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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种兵债务资产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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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时间:2019-08-30

        简解“以物抵债,关于以物抵债行为,“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设定以物抵债的不同时间、约定的具体内容、履行的具体情况等情形来判断以物抵债不同的法律性质,会进而正确认定其效力。 
     
   其他信息,来源:金融界,2019年08月30日标题:徐翔离婚案女律师抢镜!爱马仕金腰带LV手提包、上海法院工作多年,律师费恐创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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