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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种兵债务资产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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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时间:2020-03-30

深圳特种兵债务公司详细列举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三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五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六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七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八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十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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